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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支付门槛提高 资质证书纳入注册登记手续

跨境电商

2018年04月18日

  跨境电子支付企业的监管正在升级。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规范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登记管理的公告,公告显示,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在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或信息登记手续时,需要提交相关资质证书,未提交的企业需要即时补充。

  根据海关总署的公告显示,自4月13日起,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在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或信息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相关资质证书。提供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服务的银行机构提交中国银保监会或者原中国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交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支付业务范围应当包括“互联网支付”。

  在4月13日前已经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或信息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应当于2018年5月31日前向所在地海关补充提交相关资质证书,否则信息不再有效。同时,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信息登记手续时,需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海关总署2016年第26号公告提交相关材料和相关资质证书。

  报告艾媒咨询发布的《2016-2017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进出口跨境电商(含零售及B2B)整体交易规模达到6.3万亿,是2013年时的2倍多,至2018年,中国进出口跨境电商整体交易规模预计将达到8.8万亿。此外,国家旅游数据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数13051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7.0%。与此同时,经商务部估算,目前我国居民一年去境外购物消费大约2000亿美元。随着跨境电商市场以及跨境旅游的爆发,跨境电子支付业务也迅速发展。与此同时,跨境电子支付监管也面临风险挑战,主要因为资金流动监测困难,存在洗钱风险。

  海关总署中提到的资质证书事项为跨境电子支付企业登记注册划定了门槛,只有拥有跨境支付牌照的银行记过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才能开展支付业务。而在第三方支付机构中,目前除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两大巨头外,还有28家机构获得了跨境支付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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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商报 作者: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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