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思范

互金广告违法严重 监管持续整顿

数字金融

2018年05月01日

  2018年4月28日消息,尽管监管并未禁止互金平台广告营销,但此前已多次明确,不得夸大宣传、规避风险。但目前来看,获客红利的诱惑,显然蒙住了不少互金平台的眼睛。

  《电商报》记者注意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公布的2018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中,就有一起涉及互联网金融行业:安徽志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处以30万元罚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披露,安徽志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自行开发的“券妈妈”网站及手机APP软件发布互联网金融广告,其中含有“收益率达14%以上”等对未来收益作保证性承诺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此前一段时间,在行业负面频出、流量难获取的背景下,不少互金平台往往选择花费巨额,用作广告投入。以刚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的凡普金科为例,《电商报》记者查阅凡普金科招股书发现,去年一年,凡普金科营销以及广告费高达3.66亿元。相比之下,其客户推介费为1.5亿元。

  事实上,互金平台将广告作为宣传手段无可厚非,目前监管也并未明确禁止网贷平台在影视剧中营销。但现实的情况往往是,不少互金平台为获取借款客户,过于宣传收益率,将其放在显眼位置,并规避风险提示。

  同样以凡普金科为例,其互金平台“爱钱进”曾利用热播剧《老九门》,进行广告宣传。其中,在《爱钱进演绎老九门片段之金盆洗手篇》,视频左下角有两句话,疑似市场风险提示,将清晰度切换为1080P之后,仍因字号太小难以显示清楚。而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责任承担,应显著标明“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的风险提示语。

  互金平台通过广告投放,吸引用户流量的行为,此前也受到了监管层的重视,并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就在今年2月初,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强金融领域广告行为管理,严厉打击相应违法违规行为;明确金融广告管理职责,各分支机构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明确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机构、重点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并完善金融广告治理长效机制。

  就在“券妈妈”因发布互金违法广告被罚的前两天,在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监管层披露了去年的互金广告整治数据,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金融广告案件428起,罚没金额2343.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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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商报 作者:子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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