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消息,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在交通违章罚款管理中涉嫌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调查。
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违章罚款管理中的相关做法和规定,一定程度上排除限制了竞争,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调查后,北京市交管局已经承诺尽快调整相关工作方式,并提出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引导,二是加快终端升级改造。三是积极拓展代收银行。
据了解,早在1995年,北京市公安局就下发了《关于改革交通违章罚款交纳办法》的通知,指定工商银行作为唯一的交通违章罚款缴纳平台。不少民众纷纷对此提出质疑,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来看,北京市交管局这一指定工商银行作为罚款代收平台的做法已经涉嫌构成行政垄断。
尽管北京市交管局宣称,在近几年推出的一系列自助缴款方式是为了方便民众缴纳罚款费用,然而将庞大的车主群体与特定银行卡绑定的做法并不是真的便民。在以高科技信息技术为支撑的互联网时代,商业支付、理财、转账、炒股等大额资金都能通过网银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平台完成,而几百元的交通罚款却需要特定银行的特定银行卡缴纳,实在难当便民两个字。
早在2014年,《人民日报》就曾经发文质疑过交通罚款智能在工商银行、用特定的银行卡缴费的管理方式。相较于北京市交管局的硬性捆绑式规定,其他地区的车辆违章罚款缴纳方式则显得非常多元化。
2015年以后,北京市交管局未对社会广泛公示和宣传,不再强制将牡丹交通卡作为驾驶人信息卡使用,导致很多人仍然保留牡丹交通卡,通过缴纳罚款,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驾驶人选择办理其他银行卡通过线上缴纳罚款的可能性。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支付习惯和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卡的使用情况都各不相同,没有义务更没有必要同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所有银行打交道。北京交管局的这种垄断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利益,更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