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思范

网贷平台清理“动真格” 出借人权益受关注

数字金融

2019年01月24日

  1月24日消息,随着P2P网贷行业风险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一些在合规边缘游走的网贷平台,正式被监管部门下达了“驱逐令”。

  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业内称之为“175号文”)指出,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

  “175号文”对网贷行业不良平台的出清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业内研究人士指出,“175号文”表明了监管部门加快化解P2P网贷风险的决心,释放出加大网贷行业整治力度的信号,为地方监管机构吃下“定心丸”,消除了网贷平台清理过程中的后顾之忧。

  据《电商报》了解,“175号文”还对P2P平台进行了分类,对地方监管机构下达了具体的任务指标。按照清退标准,除了部分严格合规的大平台之外,其他平台原则上都被纳入清退之列,预计之后一段时间,P2P网贷平台的数量的将会快速下降。

  大量网贷平台在短时间之内集中退出,引发行业震荡的同时容易出现系统性危机,导致出借人利益受损。有业内人士表示,在2017年底也出现过一个平台集中退出的“小高潮”,这段时期不少已出现问题的网贷平台浑水摸鱼,卷款走人并失联,在这一过程中,不少出借人损失惨重。

  为保护出借人的权益,P2P网贷平台良性退出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有业内学者表示,地方监管部门要主动作为,从退出原则、清退流程、报备制度、资产处置等多个方面对网贷平台的退出流程进行规范,为平台退出指明方向。

  在这一方面,全国有不少地区正在加快网贷平台退出流程的完善,并陆续下发P2P退出指引。据《电商报》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包括大连、上海、广州、杭州、北京、济南、深圳、江西等10个地区均已下发了P2P退出指引。

  在各地发布的退出指引中,几乎都提到了“三不可”原则,即要求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APP不可关闭、平台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据了解,这一原则最早由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于2017年9月提出,随后被各地所效仿。

  作为资金出借方,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保护,这一原则已成为网贷平台退出的基本要求。有业内人士指出,P2P平台在退出过程中,应与地方监管保持沟通,及时汇报情况,做好平台分类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化;此外,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也应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协作,通过多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帮助平台平稳有序退出。

  值得注意的是,在“175号文”列出的工作总体要求中,也体现了对保护出借人权益的重视,强调要稳妥有序推进风险处置,分类施策、突出重点、精准拆弹,确保行业风险出清过程有序可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1

来源:电商报 作者:林斯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