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思范

要把“直播营销”与“直播电商”区分开

产业报道

2020年09月15日

  直播成为当前行业关注的焦点。

  进入5G时代,视频营销以其更大的传播优势,获得了快速发展。从营销角度讲,视频传播,对比文案、图片其可以产生的传播信息量、更多方位的传播角度可以产生更有效的传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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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主要的是,线上交易方式的成熟,为支撑传播产生即时转化带来了“营、销一体化”的购买转化效果。

  目前看,直播已经形成了两大领域:

  一是直播电商领域:

  现在看,直播电商大军是推动直播发展的主要力量。

  直播电商,就是一些及早洞察直播卖货价值的一部分机构(MCN)和一些人(主播),率先把直播与卖货有机结合,形成了一种新的电商卖货形式--直播电商。

  也可以把这种形式就是归结于电商领域,是传统电商+了直播的卖货方式。最早启动的是淘宝直播。

  目前,在各大电商平台、在各大视频平台、在有关MCN机构的推动下,特别是借助一些成功主播的网红效应,直播电商已经成为一种很重要的电商模式。

  对直播电商,企业更应定义为一种新的渠道,一种新的电商卖货渠道。

  从目前看,这个新的直播电商渠道还只是刚刚起步,未来还会有更大的发展。而不会像有关人士分析的“退潮”。未来直播电商有可能成为一种很重要的电商渠道形式。

  因为直播电商较好地发挥了直播的传播效果,行业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并且会为一些自带流量的人群(明星等)带来很好的流量转化变现效果。

  目前分析,未来的直播电商形式还会更加多样化。既会有像薇娅这样的独立公司运作模式;也会有像李佳琦这样的专职主播模式;也会有更多的MCN机构,搭建直播电商平台,服务于多个主播;也会有更多的明星、KOL会借助这样的直播平台实现其自身流量变现。

  对企业来讲,应该把直播电商渠道定义为一个新的电商卖货渠道。这个新的渠道至少是目前渠道多元化变化的一种,有可能会成为很重要的渠道形式。

  关于与直播电商渠道的合作可以有多种形式。可以是供货,一切的交易交给直播电商平台。可以是合作直播,其他的交易事项由企业自己完成。

  二是直播营销领域:

  对企业来讲,更应该关注直播所能发挥的营销价值。

  由于视频化营销所能带来的重要营销价值,企业需要把视频化营销纳入企业的营销体系规划中来,尽快布局视频化营销体系。

  视频化营销,对企业来讲可以产生三个方面的重要价值:

  --营销传播:视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之一,视频平台已经成为人们获取资讯的主要渠道。

  当前企业要尽快把基于视频传播的矩阵体系建立起来。目前的视频平台已经很多,包括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小红书等,也包括各大电商的直播平台。未来的视频平台还会更多。

  企业需要尽快占领这些视频传播渠道。要把视频传播的矩阵体系建立起来,形成视频化的新传播体系。

  --用户链接:互联网在线化传播平台不仅是帮助企业实现了有效传播,更主要的是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起用户链接。

  这也是当前讨论比较多的话题--私域流量。传播平台建立的用户链接,是企业搭建私域流量的主要手段之一。

  未来企业的营销重点是要借助各种链接手段,针对这样的用户链接,实现更精准有效的营销。

  企业要借助建立起来的视频化传播矩阵,建立更广泛的用户链接,为实现更效率的营销奠定基础。

  --带货:视频化营销传播一定可以产生带货的效果。产生带货的主要价值是可以实现在线化的即时购买转化。

  但是,要把直播带货做好,除了直播本身外,更主要的是要把整个的交易体系搭建好,特别是订单体系和交付体系。

  企业可以根据全渠道转型的实际,搭建起相关的交易体系。或者是和线上的电商体系相结合,或者是和目前的线下渠道体系转型相结合。

  关于对当前的直播,企业一是要看清,更主要的是要看懂。

  直播最主要的核心价值是传播效率的改变提升。带货是基于传播产生的关联。务必要把这种视频化传播产生的营销价值很要的重视起来。

  直播电商需要关注,需要合作。但不能把与直播电商的合作当成全部。重点是要把企业的直播营销体系尽快建立起来。这个直播营销体系核心是要发挥好直播营销的传播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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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品途商业评论 作者:鲍跃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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