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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首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完成通关

产业报道

2020年10月12日

  10月12日消息,《电商报》获悉,近日,江苏连云港市首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在连云区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中心顺利验放通关,这标志着“9810”出口业务在连云港正式开通。

  据悉,此次跨境“9810”出口包裹共涉及181单,货值达3.2万美元,由连云港高申商贸有限公司通过连云港点点通公共服务平台完成“9810”跨境电商出口数据申报,出口产品为衣服、鞋帽、生活用品等,通过连云港海关快件监管科查验放行后,发往英国米尔顿凯恩斯海外仓。

  跨境电商B2B出口根据企业经营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至境外企业。

  另外一种是“跨境电商务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适用于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送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通过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不仅能享受国家跨境电商政策红利,还享有优先查验的权利,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

  《电商报》了解到,海关总署于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此外,根据海关总署公告,自今年9月1日起,增加上海、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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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商报 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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