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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继续加强在线教育监管 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产业报道

2020年12月03日

  12月2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对《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在线教育市场的提案》的答复。近年来在线教育迅猛发展,在为学生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出现了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低俗有害信息等问题,备受各方关注。答复中称,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规范在线教育工作,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线上机构)为突破口,加强与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的沟通配合,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规范在线教育有序发展。

  教育治理,立法先行。教育部一直积极推动在线教育立法工作,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对在线教育的实施提出了具体规定,将为在线教育监管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同时,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构建管理制度体系,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总体制度框架。在此基础上,2019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提出对线上培训机构实施备案审查制度,重点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等进行备案。2019年9月,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建立规范化准入体系、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加强部门协同监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引导在线教育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在线教育监管方面,一是做好线上机构备案管理。实施线上培训机构备案审查制度,对截至2019年底申请备案的线上培训机构的资质、培训人员、培训内容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机构逐一下达整改清单。2020年6月底,基本完成备案任务,整改后符合条件线上机构予以备案,对不合格的线上机构下达了不予备案通知书。同时,按照“互联网+监管”的思路,建设了“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公布备案机构的基本信息,定期更新黑白名单,面向群众提供机构查询和投诉服务,方便群众选择合规机构的同时,将培训机构置于全民监管之下,引导培训机构规范经营。

  二是做好教育App备案管理。2018年1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02号),明确教育类移动应用的禁入条件,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双审查”责任制,对遏制有害教育移动应用起到了积极作用。2019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组织教育App提供者和使用者进行备案,实现教育App实时查询,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与网信职能部门建立教育App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机制,已处置多款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的教育App,促进了“互联网+教育”的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不良信息专项整治。2019年,中央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开展教育类移动应用程序专项整治。查实“作业狗”“口袋老师”“初中知识点大全”等20余款程序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下架相关程序并关停情况严重的应用服务,约谈部分程序运营方,督促删除内容低俗及与学习无关的文章5.5万余篇,关停420多个专栏及320多个违规账号。2020年7月,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网络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学习教育类网站平台和其他网站的网课学习版块生态问题。严禁网课学习相关页面推送网络游戏、低俗小说、娱乐直播等与学习无关的不良广告信息;严打在用户评论区、群圈等互动版块发布淫秽色情、猥亵诱导、暴力犯罪等信息行为。

  教育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互联网在线教育平台和教育类移动应用程序的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督促网站平台和程序运营方加强内容管理,规范市场运营,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的网络学习环境。同时,保障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畅通安全运行,并进一步丰富学习资源,为全国中小学生在线学习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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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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