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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经社李鹏博:国家继续鼓励进口跨境电商新业态信号明显

产业报道

2021年03月25日

  3月22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明确,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通知》称,自3月18日起,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通拓科技集团合伙人李鹏博表示,“此次试点扩大向国际社会传递一个积极开放的信号。国际社会,在过去这些年,有些“逆全球化”的思潮。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政府的进口跨境试点,尤其是本次的大范围扩张,信号非常明确——积极开放。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欢迎国际优质产品进入,而且是以一种非常便利化的通道进入。此次大范围试点,传递的风向很明确,国家继续鼓励进口跨境电商新业态。这不仅是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需要,也是满足老百姓品质生活的需要。”

  李鹏博认为,各试点城市,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区位优势,才能真正利用好政策。例如:有的城市靠近海港、有的城市有国际化的货运航线、有的城市中欧班列很强、还有的城市直接陆运就能直达其他国家,各个城市都各有千秋。区位优势往往意味着配套服务,这些都是商家入驻时极为关注的点。对于一些区位优势不明显的试点城市,可以考虑适当补贴,以弥补不足。但是,补贴终究不是核心,试点城市要避免陷入补贴竞赛,否则就偏离了试点的初衷。

  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政策宣告1210保税进口试点已经很成熟,可以大范围推广。1210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试点,从全球范围看,都具有原创性。没有哪一个国家,专门针对进口零售电商业态,进行独立政策创新。因此,这样的试点国家也很谨慎。在试点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拆单、化整为零、低报、用他人身份证刷单、二次销售等等。在多次发文进行调整后,1210模式总算成熟了,可以更大范围试点。李鹏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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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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