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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佰网络及部分高管收到警示函:存在违规行为

产业报道

2022年11月15日

  11月15日消息,华凯易佰近日发布公告显示,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胡范金、庄俊超、李旭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

  据网经社跨境电商台(CBEC.100EC.CN)获悉,华凯易佰2021年年报及2022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显示,易佰网络在 2021 年度存在以信息授权形式开设和运营部分网店情形,此类网店数量535个,占2021年度店铺总数的15.82%,违反了此前作出的关于易佰网络不再以信息授权形式在第三方电商平台新设网店的承诺。

  对此,华凯易佰表示,9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方名义网店整改情况的公告》。截至2022年8月31日,易佰网络已完成第三方名义网店整改,不存在以第三方名义开设店铺经营的情形。

  此外,在华凯易佰收购易佰网络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李旭作为交易对方之一将其所持有的易佰网络股权转让给华凯易佰,取得华凯易佰发行的378.86万股股份,占比1.42%,前述股份于2021年7月2日上市。2022年6月2日,华凯易佰披露《关于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称,李旭于2021年7月27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4.35万股,增持金额600.52万元,违反了其在华凯易佰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作出的“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也不主动通过其他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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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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