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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平台成诈骗资金转移“绿色通道” 监管措施亟待增强

数字金融

2018年10月11日

  10月11日消息,广东省反诈骗中心日前透露,全省的电信诈骗案件约有六成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转账操作的,有诈骗分子会使用多个账号,在多个平台来回转账数十次甚至数百次,以达到摆脱公安机关追查,漂白非法资金的目的。

  所谓第三方支付平台,是非金融机构为提供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等支付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中介平台。央行官网显示,目前已有230余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由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同时,这些平台的支付业务也始终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第三方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超过10万亿笔,金额51.1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4%和93.15%;第二季度的相应数据同比分别增长94.37%和53.35%。

  第三方支付平台高速发展的同时,资金安全隐患被逐渐暴露。据《电商报》了解,银行在个人账户实名制的管控上非常严格,如今申请非实名银行卡几乎不可能实现;但在部分第三方支付平台上,账户的申请条件就显得宽松许多,用户仅使用邮箱地址就可以轻松开通,无需实名认证,且一人可申请多个账号。用户若需使用这些账户进行转账、充值、提现、支付等操作,只需输入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等信息。

  注册手续的便利让众多诈骗分子纷纷使用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转移资金的“绿色通道”。据广东省反诈骗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以前诈骗分子是以银行卡对银行卡的方式转款,就像左手换到右手一样,追查起来相对容易。但现在,诈骗分子先通过银行卡转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再从支付平台分转至多张银行卡取现,而不少第三方支付平台拥有自己的‘资金池’,涉案资金一旦进入,很难证明资金来源。”

  另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号可以在网络上自由买卖,冒用他人身份也可进行办理;而一些平台对账户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注册信息没有尽到核查义务,当办案部门需要查询时,将难以快速确定目标,这为警方的侦查增添了难度。

  实际上,为规范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中国人民银行早在2015年12月便制定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7月开始施行。在此之前,支付宝账户只有在使用快捷支付的时候需要进行实名认证,而一般的功能如转账收款等则不需要实名认证。在《办法》出台之后,支付宝的所有功能都要求实名认证后才可以使用。

  但是,鉴于目前有大量非正规机构从事此类业务,行业发展泥沙俱下,实名认证始终未能实现全面覆盖。

  第三方支付机构有意简化注册流程,实名制把关不力,看似为用户的注册提供了方便,实际上却是在透支自身品牌的信誉。支付机构只有把用户资金安全放在首位,增强监管措施,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才能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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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商报 作者:周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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