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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传网售处方药有望开放 医药电商企业或迎红利

数字产业

2019年01月14日

  1月12日消息,有消息称,目前包括网售处方药在内的相关管理办法已经“送审”,该“送审稿”对网络售药方面作出了各项要求,尤其对网售处方药方面显示出“允许”的态度,这一消息若属实,对医药电商们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一份标示为“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请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在网上流传。该“送审稿”对网络售药方面作出了各项要求,尤其对网售处方药方面显示出“允许”的态度。

  据其第八条显示,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具备处方药销售信息与医疗信息机构电子处方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共享的条件,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购买处方药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另外有专门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如麻醉、精神类等)不得网售。

  值得注意的是,网售处方药政策打开,将对医药电商业务产生冲击,无论是进军医药电商的药企、连锁药店、单体药店,都将产生影响。毕竟业内普遍认为,网售处方药如果放开,处方外流市场规模定会超过千亿元,这对医药企业而言无疑是诱惑力十足。

  由于网售处方药无法有效解决用药安全及信息透明问题,我国网售处方药在是否放开的问题上几经反复。,在2017年11月和2018年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发出两份关于网络药品监督管理的“征求意见稿”,均明确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彼时,医药电商圈因此大受“打击”。

  但仅仅数月,转机又再出现。2018年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在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放开网售处方药变得可能,这让互联网售药看到了希望。

  但是随后这份希望再度被打破。2018年12月25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最新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并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的新版清单与2016年发布的试点版有所调整,但有一点依旧存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因此对于这份网传最新的“送审稿”的真实性,我们仍需保留意见。但需要注意的是,就算处方药网售放开,对于政府企业都是一次大考。因为网售处方药涉及到快递运输、药房发货、电商销售等多个环节。这对对相关部门而言监管难度将大大提高,且各种配套政策(如资质问题、医保如何对接等)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而对于医药电商而言医药冷链运输也是其需要攻克的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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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商报 作者: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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