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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电子商务政策:最高将一次性获得奖励300万元

数字城市

2021年08月13日

  8月13日消息,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印发了《关于申报2021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等三个奖励项目的通知》。对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网络零售企业、深圳对口帮扶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等给予支持。

  根据通知,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将一次性获得奖励300万元。要求获奖项目必须是2019、2020年获批的企业,企业名单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认首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数字商务企业的通知》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认第二批数字商务企业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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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零售额纳统贡献奖励项目聚焦两类企业:一是通过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零售,2020年度首次纳统并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二是2020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该企业50万元的资金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300万元。

  电商扶贫奖励项目则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消费扶贫,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采购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特产品。2020年度采购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采购额每增加500万元的,增加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近年来,深圳加速培育本土电子商务发展,先后出台了《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实施细则。此次开放申领,是扶持政策正式落地的体现,相关企业可于8月18日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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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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